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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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盛验收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内黄县威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蔬菜腌制品生产项目,位于内黄县井店镇苏王尉村,本项目于2014年1月开始建设,于2018年2月竣工,2018年2月开始调试生产。实际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占总投资的0.4%。
项目竣工后,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53号令)及修改决定(682号令)、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开展本项目的验收工作。
本公司于2018年2月启动对本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于2018年2月开始就本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项目建成情况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8年3月10日完成本项目自查报告。我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委托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于2018年4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
2018年4月25日,我公司组织召开本公司年产6000吨蔬菜腌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有内黄县威盛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和特邀三位专家,共计6人。
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汇总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于2013年12月25日经内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豫安内黄工[2013]00058号。2013年11月天津青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黄县威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蔬菜腌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12月25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以安环建表[2013]118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23日连续两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内黄县威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蔬菜腌制品生产项目生产正常,生产负荷85.0%~90.0%,满足国家对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大于75%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1、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腌制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异味。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Ⅰ、Ⅱ周期化学需氧量处理效率为84.4%~84.8%;五日生化需氧量处理效率为89.6%~89.9%;氨氮处理效率为60.4%~61.7%;悬浮物处理效率为84.6%~88.2%。
验收监测期间,内黄县威盛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蔬菜腌制品生产项目废水总排口中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两日均值均未超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pH测定值6.94~7.22,化学需氧量两日均值24mg/L,悬浮物两日均值12mg/L。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东、南、西、北昼间8个厂界环境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废处置:
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不合格产品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该项目废水排放总量0万t/a;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a;氨氮排放总量0t/a;固体废物排放总量0t/a。
四、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地址、规模、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和环评一致,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环评及审批要求。依据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排放量可以满足审批排放量控制要求。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