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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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汤阴易华服饰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服装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坤贞大道与新纵一路交叉口东南角,本项目于2016年3月开始建设,于2017年6月竣工,2017年6月开始调试生产。实际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万元,占总投资的9.18%。
项目竣工后,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53号令)及修改决定(682号令)、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开展本项目的验收工作。
本公司于2017年6月启动对本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于2017年6月开始就本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项目建成情况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7年10月30日完成本项目自查报告。我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委托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于2018年4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
2018年4月25日,我公司组织召开本公司年产800万件服装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有汤阴易华服饰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和特邀三位专家,共计6人。
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汇总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于2015年12月31日经汤阴县环境保护局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龙环建[2018]07号。2017年7月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汤阴易华服饰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服装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8月8日,汤阴县环境保护局以龙环建[2018]07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8日连续两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汤阴易华服饰有限公司年产800万件服装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生产正常,生产负荷76%~81%,满足国家对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大于75%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点6次测定值均未超出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北车间印花工序天然气锅炉臭氧光催化+活性炭处理排气筒出口废气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14)表2其他行业标准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全厂生产废水外排口色度监测值及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日均值均未超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回用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全厂生产废水外排口pH监测值、色度监测值及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日均值均未超出《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全厂生产废水外排口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日均值均未超出汤阴县豫源清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南厂界昼间8个厂界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废处置:
经监测,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噪声监测结果未超出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出总量控制指标,废水收集后用于绿化灌溉,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5、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0.463万t/a,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223t/a,氨氮排放总量0.022t/a,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均未超出汤阴县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的环评批复及总量指标备案表中对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
四、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地址、规模、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和环评一致,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环评及审批要求。依据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排放量可以满足审批排放量控制要求。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