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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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红木材验收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阳市龙安区龙泉三红木材加工厂年加工3000立方木材项目,位于安阳市龙安区龙泉镇石岩村省道303路西,该项目于2017年8月开始建设,于2017年10月竣工,2017年10月开始调试生产。实际总投资为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8.3%。
项目竣工后,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53号令)及修改决定(682号令)、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开展本项目的验收工作。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启动对本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于2017年12月开始就本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项目建成情况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7年12月30日完成本项目自查报告。我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委托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于2018年2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
2018年7月3日,我公司组织召开本公司年加工3000立方木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有安阳市龙安区龙泉三红木材加工厂(建设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和特邀三位专家,共计6人。
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汇总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5月2日经安阳市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豫安龙安制造[2017]09415号。2017年5月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安阳市龙安区龙泉三红木材加工厂年加工3000立方木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21日,安阳市龙安区环境保护局以龙环建表[2017]26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日-2日连续两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安阳市龙安区龙泉三红木材加工厂年加工3000立方木材项目生产正常,生产负荷87.5%~91.7%,满足国家对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大于75%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6次测定值均未超出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厂东、南、西、北昼间8个厂界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废处置: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不设食堂和宿舍,厕所为旱厕,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洗漱用水产生量为0.4m3/d,生活废水暂存于5m3贮水池,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旱厕由专人定期清捞用作农田施肥。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在旋梗、切梗、磨光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主要废气排放形式及治理措施一览表见表4-1,主要废气治理设施见附件四。
四、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地址、规模、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和环评一致,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环评及审批要求。依据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排放量可以满足审批排放量控制要求。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