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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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阳市涌泉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配制)调味品建设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井店镇北冯村,2016年3月开始建设,于2018年2月竣工并调试生产。实际总投资概算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概算的0.7%。
项目竣工后,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53号令)及修改决定(682号令)、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审批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开展本项目的验收工作。
本公司于2018年2月启动对本项目的验收监测工作,于2018年2月开始就本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项目建成情况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18年3月10日完成本项目自查报告。我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委托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于2018年4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
2018年4月25日,我公司组织召开本公司年产2000吨(配制)调味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有安阳市涌泉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和特邀三位专家,共计6人。
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汇总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项目于2015年8月10日经内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豫安内黄制造[2015]14715号。2015年12月12日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安阳市涌泉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配制)调味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月20日,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以安环建表[2016]14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
三、验收监测结果
河南乾蓝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23日连续两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安阳市涌泉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配制)调味品建设项目生产正常,生产负荷90.0%,满足国家对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大于75%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1、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是蒸汽锅炉燃烧废气,燃料为天然气。因目前当地天然气管道尚未接通,故用罐装液化气代替。罐装液化气使用量为60000m3/a。锅炉燃烧废气通过8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该项目用水由厂区自备水提供,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锅炉废水及设备冲洗废水。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罐,生产位于厂房内,主要产噪设备均置于厂房东北侧,噪声源强为70~80dB(A)。主要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及距离衰减降噪。
4、固废处置: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料桶及职工生活垃圾。原料桶暂存于车间暂存区,定期由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池,定期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5、总量控制:
废气排放量94.68万m3/a,颗粒物排放量0.0072t/a,二氧化硫排放量0.0048/a,氮氧化物排放量0.0348t/a,未超出总量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总量指标备案表中的总量核定意见;该项目固体废物排放量0t/a,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地址、规模、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和环评一致,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环评及审批要求。依据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排放量可以满足审批排放量控制要求。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