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0
514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林州市郑泰工务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郑泰改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0吨螺旋道钉)位于安阳市林州市姚村镇定角村,东经113°48′12.46″,北纬36°10′1.22″。属改扩建项目,生产规模为一期工程新建螺旋道钉生产线,年产量3000吨,铸件生产线制芯工序新增制芯机1台,新增刷漆房1个,产能不变,仍为年产4500吨铸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林州市郑泰工务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郑泰改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0吨螺旋道钉)于2018年10月11日在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号:2018-410581-37-03-062774号,2018年12月10日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林州市郑泰工务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郑泰改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29日林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林环建表〔2018〕82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该项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未接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该项目一期工程实际总投资为1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占总投资的17.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一期工程新建螺旋道钉生产线,铸件生产线制芯工序和刷漆工序,后期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完成后应另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相关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为制芯、刷漆工序有机废气和冷镦、滚丝工序有机废气,未经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形式及治理措施一览表见表1。
表1 废气排放形式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名称 |
来源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形式 |
治理设施 |
刷漆、制芯废气 |
刷漆、制芯工序 |
有机废气 |
有组织排放 |
集气罩+UV光氧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3#) |
冷镦、滚丝废气 |
冷镦、滚丝工序 |
有机废气 |
有组织排放 |
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装置+UV光氧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3#) |
未经收集废气 |
车间生产 |
有机废气 |
无组织排放 |
车间封闭生产 |
(二)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废水排放形式及治理措施一览表见表2。
表2 废水排放形式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名称 |
来源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形式 |
治理设施 |
车辆冲洗废水 |
车辆冲洗 |
生产废水 |
不外排 |
废水经3m3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 |
生活废水 |
职工生活 |
生活废水 |
不外排 |
收集池收集后洒水抑尘 |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降噪。
(四)固体废物
林州市郑泰工务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郑泰改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0吨螺旋道钉)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水性漆桶,废润滑油机油、废含油手套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环保设施运行替换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览表见表3。
表3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览表
/ |
名称 |
来源 |
污染物种类 |
治理设施 |
一期工程 |
边角料 |
螺旋道钉生产 |
一般固废 |
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回用生产 |
含油抹布 |
职工生产 |
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废水性漆桶 |
刷漆工序 |
|||
废UV灯管 |
净化设备维护 |
危险固废 |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厂家换新回收 |
|
废活性炭 |
由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河南富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处理,该公司具备危废处置资质 |
|||
回收油 | ||||
润滑油废包装桶 |
(五)辐射
该项目不涉及辐射相关内容。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未制定环境风险防治措施相关制度。
2.在线监测设备
原有项目在线设备已安装,新建项目未安装新在线监控设备。
3.其他设施
该项目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设备、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已经调试结束,环保治理措施运行正常。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林州市郑泰工务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郑泰改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0吨螺旋道钉)UV光氧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76.7%~77.1%,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效率为83.1%~91.5%。
2.废水治理设施
不涉及,未进行废水处理设施监测。
3. 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林州市郑泰工务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郑泰改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0吨螺旋道钉)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16个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4. 固废治理设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情况见表4。
表4 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 |
名称 |
产生量(t/a) |
污染物种类 |
治理设施 |
原有项目 |
浇冒口、边角料 |
337 |
一般固废 |
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回用生产 |
炉渣 |
0 |
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废砂 |
20 |
|||
除尘器收集粉尘 |
4.8559 |
|||
合计 |
361.8559 |
/ |
/ |
|
一期工程 |
含油抹布 |
0.2 |
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区,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废水性漆桶 |
0.01 |
|||
废UV灯管 |
10根/年 |
危险固废 |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厂家换新回收 |
|
废活性炭 |
0.55 |
由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河南富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处理,该公司具备危废处置资质 |
||
回收油 |
0.5558 |
|||
润滑油废包装桶 |
0.2 |
|||
合计 |
1.5158 |
/ |
/ |
5.辐射防护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防护设施,未进行监测。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1.1有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林州市郑泰工务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郑泰改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年产3000吨螺旋道钉)刷漆工序、制芯工序及冷镦、滚丝工序UV光氧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未超出《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表面涂装行业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速率为9.5×10-3kg/h。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未超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