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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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位于安阳市殷都区铜冶镇李村,北纬36º11'32.94"N,东经114º4'32.26"E,属新建项目。目前,本项目所需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均已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于2017年10月13日通过了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2017-410505-41-03-02470,2017年10月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9日安阳市殷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以殷建环表[2017]140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本项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未接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的3.5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对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附件12水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要求,与环评对照,新增设备沥青罐2座,水泥仓1座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给料机上料、混凝土搅拌、烘干、油炉、水稳搅拌时产生的废气。厂区无组织粉尘通过安装喷雾装置、袋式收粉器、仓顶滤芯除尘器、密闭料棚、密闭皮带廊,密闭拌合楼等形式抑尘。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商品混凝土搅拌、水稳料搅拌机用水,全部运出厂外用于土建施工;水稳搅拌机冲洗、运输车辆清洗用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经沉淀池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道路洒水、绿化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职工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洗漱废水,洗漱废水经容器收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厕所为旱厕,定期进行清掏,用做农田施肥。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给料机、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通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音装置、距离衰减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废弃砂石料、不合格粒料、除尘灰、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导热油。具体治理措施一览表见表1。
表1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览表
产生环节 |
主要污染物 |
污染物种类 |
治理设施 |
商混、水泥稳定土搅拌机 |
废弃砂石料 |
一般固废 |
废弃砂石料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分离后用于水稳料生产原料回用 |
沥青搅拌 |
不合格粒料 |
一般固废 |
不合格粒料返回粒料供应单位重新加工使用 |
搅拌机下料、粉料仓顶、沥青搅拌站 |
除尘灰 |
一般固废 |
搅拌机下料、粉料全部资源化利用;沥青搅拌站粉尘经喷水加湿后用卡车输送,返回到稳定土搅拌工序作为原料使用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暂存于垃圾桶内,收集后送往就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沥青 |
废导热油 |
危险废物 |
废导热油暂未产生,建有危废间,尚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 |
(五)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相关内容。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建有一座140m3的事故应急水池和一座危废暂存间,本项目未编写环境风险报告。
2.在线监测设备
验收监测期间未安装,本公司于2019年8月5日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时,专家组提出对固定源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现已安装.
3.其他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设备、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一期20万吨)混凝土、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废气颗粒物处理效率为99.6%~99.7%。
2.废水治理设施
不涉及。
3.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共8个厂界环境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类标准。
4.固废治理设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废弃砂石料、不合格粒料、除尘灰、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导热油,总量为549.73吨/年。
一般固废废弃砂石料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分离后用于水稳料生产原料回用;不合格粒料返回粒料供应单位重新加工使用;搅拌机下料、粉料全部资源化利用;沥青搅拌站粉尘经喷水加湿后用卡车输送,返回到稳定土搅拌工序作为原料使用;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收集后送往就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总量为549.43吨/年。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总量为0.3吨/年(预估),废导热油暂未产生,建有危废间,尚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破碎粉尘袋式除尘器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废气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筛分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废气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15)表1 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商混搅拌机下料口及黑料上料粉尘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废气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15)表1 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烘干重力除尘+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废气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15)表1 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烘干重力除尘+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沥青烟的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废气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15)表2 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烘干重力除尘+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苯并(a)芘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废气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油炉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废气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 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水稳料搅拌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废气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1066-2015)表1 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水稳给料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废气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商品混凝土搅拌、水稳料搅拌机用水,全部运出厂外用于土建施工;水稳搅拌机冲洗、运输车辆清洗用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经沉淀池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道路洒水、绿化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职工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洗漱废水,洗漱废水经容器收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厕所为旱厕,定期进行清掏,用做农田施肥。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保铨商砼有限公司年深加工30万吨沥青混凝土、40万吨商品混凝土(一期20万吨)、7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共8个厂界环境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549.73t/a,削减量549.73t/a,实际排放量为0t/a,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气排放总量1.34×104万m3/a,颗粒物排放总量0.484t/a,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0.43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2.04t/a;固体废物产生量549.73 t/a,削减量549.73 t/a,排放总量0t/a。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未超出环评建议中二氧化硫0.54t/a,氮氧化物5.28t/a的总量控制建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涉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污染。
(2)本项目1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中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表见表2。
表2 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表
序号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 |
备注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
不存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
不存在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
不存在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
不存在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
不存在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