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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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位于安阳市安阳县水冶镇张贾店村北,东经114°9'25.49",北纬36°10'8.68"。目前,本项目所需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均已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10月30日经安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立项,项目代码2018-410522-33-03-067156。公司委托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编制完成了《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8月19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以殷建环表[2019]023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开工后我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于2019年11月编制完成《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补充说明报告》。
本项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2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本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新增1台2T行车以辅助作业。
本项环保设施完全按照原环评及批复、环评补充说明要求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水冶镇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废气排放形式及治理设施见表3。
表3 废气排放形式及处理设施一览表
污染源 |
排放形式 |
治理设施 |
焊接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9个集气罩+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 |
无组织排放 |
安装移动焊接烟尘(雾)净化器共28台 |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机油、切削液、废润滑油及职工生活垃圾。具体治理措施见表4。
表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览表
产生环节 |
主要污染物 |
产生量(t/a) |
性质 |
处置方式 |
生产加工 |
边角料 |
950 |
一般固废 |
180m2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 |
机械设备运转 |
废机油 |
0.044 |
危险废物(HW08) |
专门容器分类收集,存放至50m2危废暂存间,监测期间,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废切削液 |
0.044 |
危险废物(HW08) |
||
废润滑油 |
1.09 |
危险废物(HW08)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6 |
一般固废 |
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合计 |
957.178 |
/ |
/ |
(五)辐射
不涉及。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未制定环境风险防治措施相关制度。
2.在线监测设备
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3.其他设施
本项目淘汰部分原有生产设备,包括:H-5550数控高速锯床1台、GY4250普通数控锯床8台、M710E磨床1台、J21-250250吨级数控冲床4台、机器人焊接线10台、JS350电焊机30台。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全四批),本项目所用设备均不在淘汰之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已经调试结束,环保治理措施运行正常。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焊接设备脉冲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效率为90.3%~90.8%。
2.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水冶镇污水处理厂,化粪池进口不具备监测条件,故不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监测。
3. 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昼、夜共16个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 固废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加工过程边角料产生量950t/a,于180m2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机械设备运转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产生量分别为:0.044t/a、0.044t/a、1.09t/a,均属于危险废物(HW08),由专门容器分类收集,存放至5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6t/a,厂内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焊接设备脉冲袋式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生活废水外排口pH测定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值均未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生活废水外排口氨氮、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值均未超出水冶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昼、夜共16个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0.9572万t/a,削减量0.9572万t/a,实际排放量为0t/a,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安阳宇昊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支撑系统改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气排放量6240万标m3/a,颗粒物排放量0.3576t/a,废水排放量0.0205万t/a,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271t/a,氨氮排放量0.0023t/a,固体废物排放量0万吨/年。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污染。项目周边200米卫生防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中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表见表5。
表5 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表
序号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 |
备注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
不存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
不存在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
不存在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
不存在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
不存在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
不存在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
不存在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
不存在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
不存在 |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意识,提高管理水平,重视环保工作;
2.严格落实危废管理制度,谨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及时与有资质的为废处理公司联系,保证危废妥善处置;
3.保证员工劳保装备的供应,适当增加厂区绿化面积。
4.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污染物的排污状况进行监测。
5.若企业后期生产过程中发生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设备和环境保护措施变化时,应及时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另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