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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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阳新世济医院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梅东路和107国道交叉口嘉州·华庭商住小区临街楼,北纬36°04′35.19″,东经114°17′50.62″,厂区东侧为嘉州·华庭商住小区,南侧为文昌大道,西侧为梅东路,北侧隔路为住宅小区。属新建项目,床位30张,目前,本项目所需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均已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6年5月16日经安阳市龙安区卫计委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龙卫(2016)第02号。2016年7月河南省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安阳新世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0月12日,安阳市龙安区环境保护局以龙环建书[2016]01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本项目于2016年12月开始建设,于2017年12月竣工,2018年3月10开始调试生产。本项目于2019年6月25日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安排字第35号,发证单位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未接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安阳新世济医院项目涉及的污水排放、噪声及固废验收,辐射监测不属于本次验收范畴,需要委托其他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价和验收监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臭气,主要为NH3、H2S等,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及病人的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6.211m3/d,5917m3/a,通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宗村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处理站采用“兼性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进行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源自门诊就诊人员及陪诊人员的嘈杂声、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鼓风机噪声。人员嘈杂声经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降噪,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设施,噪声经地面隔音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职工及就诊人员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22.01t/a。
其中职工及就诊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10.95t/a,由龙安区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安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医疗垃圾为危险固废,代码为HW01,产生量10.95t/a,暂存于聚乙烯桶内,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送至安阳洹祥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日产日清,固废处置协议见附件五;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0.11t/a。
(五)辐射
该医院的现有的辐射诊疗设备主要有:DRX线摄像机1台,所在场所为放射科,设备主要产生X射线辐射。辐射监测不属于本次验收范畴,需要委托其他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价和验收监测。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医院建立有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
(1)致病微生物风险:对传染病诊治规模进行控制,尽量将传染病理进行单独诊治,并给予特殊治理。缩小传染病病毒接触群体,适当时候应当采取隔离的保守治疗方式;
(2)医疗废水:污水处理站旁边设22.5m3污水事故排水池1个,一旦污水输送或处理出现故障,将废水暂时引入该水池,待抢修完成后再一并处理,医院制定有污水处理应急方案;
(3)医疗废物转运、输送: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由密闭容器送至安阳洹祥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并且日产日清;建立有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
2.在线监测设备
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3.其他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设备、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不涉及。
2.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分别为氨氮86.5%~86.7%、悬浮物87.0%~87.2%、化学需氧量78.7%~79.1%、生化需氧量77.4%~77.5%。
3.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北厂界昼、夜间8个厂界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本项目西侧紧邻梅东路、南侧邻文昌大道,不再对西厂界和南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4.固废治理设施
不涉及。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2个测定值均未超出《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外排废水pH测定值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值均未超出《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5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排放负荷均未超出该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外排废水氨氮、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值均未超出宗村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外排废水粪大肠菌群日均值未超出《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5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北厂界昼、夜间8个厂界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本项目西侧紧邻梅东路、南侧邻文昌大道,不再对西厂界和南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职工及就诊人员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22.01t/a。
其中职工及就诊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10.95t/a,由龙安区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安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医疗垃圾为危险固废,代码为HW01,产生量10.95t/a,暂存于聚乙烯桶内,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送至安阳洹祥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日产日清,固废处置协议见附件五;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0.11t/a。
5.辐射
该医院的现有的辐射诊疗设备主要有:DRX线摄像机1台,所在场所为放射科,设备主要产生X射线辐射。辐射监测不属于本次验收范畴,需要委托其他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价和验收监测。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0.504万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0.687t/a,氨氮排放总量0.039t/a。固体废物产生量0.0022万吨/年,削减量0.0022万吨/年,固废均得到有效利用和妥善处置。
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未超出安阳市龙安区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环评审批意见(龙环建书[2016]01号)中给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涉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污染。
(2)本项目周边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中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表见表1。
表1 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表
序号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 |
备注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
不存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
不存在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
不存在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
不存在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
不存在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
不存在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
不存在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
不存在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
不存在 |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定期维护,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
3加强余氯装置和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