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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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汤阴县朝福加油站项目位于汤阴县任固镇商城村S302省道南,北纬35º57'43"N,东经114º36'20"E。属新建项目。目前,本项目所需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均已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汤阴县朝福加油站项目于2017年9月7日通过了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备案文号为:豫安汤阴能源〔2017〕30773,2017年12月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汤阴县朝福加油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月19日汤阴县环境保护局以汤环管字[2018]8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该单位后期对新增设的洗车间项目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在汤阴县环保局做了备案,备案号201941052300000190。本项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未接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2万元,占总投资的7.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对汤阴县朝福加油站项目,后期增设的洗车间项目不属于本次验收范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生产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建议建设,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油罐车装卸、储油罐灌注、加油作业时产生的废气,油罐车在装卸过程中采用浸没式密闭卸油的方式,储油罐与油罐车之间设置油气回收管道以收集储油罐内产生的油气,加油机内依靠油气分离阀实现油气分离。未回收的油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职工洗漱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站内绿化、抑尘,不外排;厕所为旱厕,定期进行清掏,用做农田施肥。后期新增的洗车间项目生产废水采取收集池收集后通过洒水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压缩机、阀门、抽风机、加油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通过各类消音减振措施、绿化带、距离衰减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油渣及生活垃圾。具体治理措施一览表见表1。
表1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览表
产生环节 | 主要污染物 | 污染物种类 | 治理设施 |
油罐 | 废油渣 | 危险废物 | 废油渣定期交由河北邯东华盛石油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后直接运走安全处置,不在站区内贮存,并签有油罐清洗合同书,见附件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垃圾桶若干,收集后送往就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五)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相关内容。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编制了《汤阴县朝福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版)、《汤阴县朝福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版)、《汤阴县朝福加油站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备案版)。
2. 在线监测设备
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3. 其他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设备、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不涉及。
2.废水治理设施
不涉及。
3.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汤阴县朝福加油站项目东、南、西厂界昼,夜共12个厂界环境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类标准。
4.固废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总量为1.105吨/年。
其中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1.095吨/年,暂存于垃圾桶内,收集后送往就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渣,总量为0.01吨/年,废油渣定期交由河北邯东华盛石油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后直接运走安全处置,不在站区内贮存,并签有油罐清洗合同书,见附件。
5.辐射防护设施
不涉及。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不涉及。
2.废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为职工洗漱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站内绿化、抑尘,不外排;厕所为旱厕,定期进行清掏,用做农田施肥,不外排;因此不再对该项目废水进行监测。后期新增的洗车间项目生产废水采取收集池收集后通过洒水抑尘不外排。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汤阴县朝福加油站项目东、南、西厂界昼,夜共12个厂界环境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1.105t/a,削减量1.105t/a,实际排放量为0t/a,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5.辐射
不涉及。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固体废物排放量0吨/年。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涉及周边地表水、海水污染,距本项目的环境敏感点为北侧55m商城村,建议设置地下水监视井,并定期进行监测。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中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表见表2。
表2 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表
序号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 | 备注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 不存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 不存在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 不存在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 不存在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 不存在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 不存在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 不存在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 不存在 |
9 | 其他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 不存在 |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2加强油罐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
3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培训演练,加强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