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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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濮阳天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洁净型煤生产项目(一期年产12万吨洁净蜂窝煤)为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濮阳县文留镇前草场村,北纬35º39'31.4"N,东经115º15'55.1"E,年产洁净蜂窝煤12万吨。目前,该项目所需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均已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7月经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豫濮濮阳制造[2017]22041;2017年8月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濮阳天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洁净型煤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8月30日,濮阳县环境保护局以濮县环审表[2017]01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本项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未接到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占总投资的5.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仅针对年产20万吨洁净型煤生产项目(一期年产12万吨洁净蜂窝煤),“年产8万吨扁圆形洁净型煤项目”不再启用,故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1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新增1台YD-1000破碎机(滕州市南沙河镇万杰机械厂统一设计制造),其原因是环评要求建设的破碎机仅服务于“扁圆形洁净型煤生产线”,且安装位置不方便洁净蜂窝煤生产,因此本公司新购置一台破碎机,以满足洁净蜂窝煤生产需求,不引起产量的变化。
2 本项目安装2个除铁器,比环评要求多1个。YD-1000破碎机配套2条传送带,实际建设中本公司为每一条传送带各安装1个除铁器,以达到增加除铁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的目的。
3 本项目实际建设1条20m传送带服务于洁净蜂窝煤生产项目,环评要求建设传送带的数量为整体工程所需要的数量,同时考虑到传送带太长导致工作人员进出车间不方便,因此只建设1条20m传送带即可满足近距离运输产品的需求,较远距离的由货车统一运输。
4 洁净蜂窝煤生产项目新增5台塑封包装机,环评中未提及。考虑到冬季蜂窝煤用量大,届时容易出现供给不足的问题,因此本公司决定新增5台包装机,平时将部分成品蜂窝煤塑封打包置于成品区,可长期保存以缓解冬季用煤高峰期供给不足的局面,不会引起产量的变化。
5 该项目环保设施变动情况见表2。
表2项目环保设施变动情况一览表
类别 |
对应项目 |
环评审批环保设施 |
污染物 |
实际建设 |
废气 |
破碎工序 |
集气罩+水膜除尘器+15m排气筒 |
破碎工序颗粒物 |
2个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废水 |
厕所 |
拟在厂区设环保旱厕,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待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厂区内设化粪池,排入污水管网 |
冲厕废水 |
厕所为水冲式,厂区内设化粪池,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取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及喷淋废水、生活污水。
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回用于地面冲洗及绿化,不外排;地面冲洗及喷淋废水部分蒸发,部分进入厂区废水沉淀池,职工盥洗废水进入厂区废水沉淀池,其规格为8m×4m×6m,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厂区绿化及地面冲洗,不外排;冲厕废水进入化粪池,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抽取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工序、原料堆放、运输、搅拌、车辆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排放形式及治理设施见表3。
表3 废气排放形式及处理设施一览表
污染源 |
排放形式 |
治理设施 |
破碎工序 |
有组织排放 |
2条封闭式皮带廊上部各安装1个集气罩,经1台式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原料堆放、输送、搅拌等过程产生粉尘 |
无组织排放 |
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全封闭;提高物料含水率;原料库和生产车间安装喷淋设备,对原料库和生产车间定期喷淋洒水辅以移动式喷雾装置 |
车辆运输产生粉尘 |
无组织排放 |
运输车辆在出入厂区时要进行车轮和车身清洗 |
(三)噪声
洁净蜂窝煤生产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蜂窝煤机械设备及皮带传送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降噪。
(四)固体废物
洁净蜂窝煤生产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铁屑、煤粉及生活垃圾。具体治理措施一览表见表4。
表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览表
产生环节 |
主要污染物 |
污染物种类 |
治理设施 |
除铁工序 |
铁屑 |
一般固废 |
分类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 |
袋式除尘器 |
煤粉 |
一般固废 |
回用于生产 |
成型 |
碎煤 |
一般固废 |
回用于生产 |
沉淀池 |
沉淀煤渣 |
一般固废 |
回用于生产 |
化验室 |
剩余煤粉 |
一般固废 |
回用于生产 |
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理 |
(五)辐射
该项目不涉及辐射相关内容。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未制定环境风险防治措施相关制度。
2.在线监测设备
未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3.其他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设备、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已经调试结束,环保治理措施运行正常。
1.废气治理设施
不涉及,未进行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监测。
2.废水治理设施
不涉及,未进行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监测。
3.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北厂界昼间厂界环境噪声共2个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废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除铁工序铁屑,产生量0.5t/a,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由袋式除尘器收集、成型工序、沉淀池、化验室产生的煤粉(煤渣),其产生量为82.181t/a,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产生量5.4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
5.辐射防护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防护设施,未进行监测。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濮阳天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洁净型煤生产项目(一期年产12万吨洁净蜂窝煤)破碎工序袋式除尘器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濮阳天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洁净型煤生产项目(一期年产12万吨洁净蜂窝煤)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6个浓度值均未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未进行外排废水污染物的监测。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濮阳天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洁净型煤生产项目(一期年产12万吨洁净蜂窝煤)东、南、西、北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共16个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1.41t/a,削减量1.41t/a,实际排放量为0 t/a,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5.辐射
无辐射相关污染物影响,未进行监测。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得出,濮阳天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洁净型煤生产项目(一期年产12万吨洁净蜂窝煤)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气量758.16万标m3/a,颗粒物排放量0.057吨/年,固体废物排放量0万吨/年。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涉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污染,项目周边1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中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表见表5。
表5 验收不合格情形对照表
序号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 |
备注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
不存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